作者: 时间:2012-11-13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教育厅幼儿园:
为了方便各部门到财务处进行文件会签,现将我处改进的会签文件流程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传文人先将文件传到财务处3办公室蒙锡仕处统一签收传文,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后再电话通知各部门传文人签领文件。
通知自发放之日起实行,谢谢合作!
学校财务处
2012年11月12日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 邮编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