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部门预算经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4-19 点击数: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教育厅幼儿园:

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以“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为宗旨,坚持轻重缓急,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结合我校本年度收支及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安排了本年度各部门预算经费,经各部门讨论和修改,并提交党政联席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各部门的预算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下达的预算执行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金额、内容及用途执行,使用时严格按经费审批制度办理手续。

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厉行节约,各部门要努力控制好各项经费的开支,在预算额度内统筹安排好各项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原则上不允许调增。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1〕116号)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实施采购,不得规避政府采购,也不得随意改变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按照规定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统一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自治区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批后实施采购。

三、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

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行自治区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桂财库〔2011〕34号)的精神,对单次消费在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都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方式。

四、进一步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学校《上级专项督查督办工作项目表》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组织项目实施,将支出进度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制定分月资金使用计划,及时验收和报账,确保完成年度财政支出目标。

五、其他事项

为规范统一管理,办公家具、设备购置分别由后勤管理处和信息中心统一采购。各部门根据预算和使用情况另行提交报告给校领导和采购执行部门审批后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

附件:2012年各部门预算经费分配明细表(已以纸质下发到各部门)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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